專家呼吁我國應盡快籌建知識產權上訴法院
2010-11-28“我國應當考慮在北京設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日前,國家法官學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原庭長蔣志培表示,全球金融危機出現以來,知識產權訴訟在量和質上都有過重的壓力,這顯然與我國法院落后的司法機制設置和資源投入形成巨大缺口,為解決這一矛盾,他建議設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
蔣志培介紹,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已經成為國際專利和商標注冊登記大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保有量和注冊量都在世界前列??涨暗氖澜缂壍脑V訟量,與法院落后的司法機制設置和資源投入形成巨大缺口。而未來5-10年將是國際科技、經濟發展競爭激烈重新洗牌的時期。作為上層建筑的法院建設必須適應這一趨勢。我國應當盡快在統一專利、商標等授權確權類知識產權行政案件審理分工的基礎上,盡快在北京籌建設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改變目前無效司法審查的程序層次,整合知識產權審判資源。
蔣志培認為,雖然我國知識產權訴訟制度不斷完善,訴訟機制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但是一些制度性的缺陷急需進行調整。因此,我國應當考慮在北京設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改變目前專利、商標等案件無效司法審查的程序層次,賦予該法院能夠作出包括發回重新決定、改變錯誤復審決定等確權授權終局裁判的權力。最高人民法院將大量一般知識產權再審案件交由知識產權上訴法院審查,從而使得最高人民法院集中精力審判重大案件和宏觀指導。
蔣志培強調,“十二五”規劃的藍圖已經繪就,國家堅持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基本要求要切實落實。王勝俊院長要求在“深化法院改革上取得新成效”。建議最高法院洞悉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機制與國家全局的內在關系和國際走向,將加快籌備首都知識產權上訴法院的工作作為發揮司法職能落實中央全會精神的重要實際工作之一。
據悉,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均設有知識產權上訴法院,確保知識產權案件審判的特殊需要。2008年我國頒布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明確提出“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而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訴訟制度也取得了很大進展,如設立知識產權民事審判庭、分類集中專利案件管轄、逐步擴大基層法院管轄以及試點知識產權“三審合一”等。